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强国” 学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日期:2019-02-28 浏览:8757次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强国”

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党组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强国”学习活动,参与对象为全体在职员工。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加入处室所在的支部学习组,下载安装“学习强国”手机APP,每人每天学习不少于5积分,各处室需在3月8日前完成激活工作。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学院党办。

学院党办将按照上级“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通报”的要求定期对各处室学习使用人数、学习积分等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南平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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