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培训考核认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发布日期: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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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劳鉴〔2020〕10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培训考核认证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省属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以下简称专项考评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项目申报范围
专项考评员申报的项目应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闽人社文〔2018〕122号、闽人社办〔2019〕78号、闽人社办〔2019〕249号三批次专项目录清单的项目内,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培训考核认证的人员应掌握所申报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男性25至65周岁,女性25至60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工作五年以上且持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者,可申报对应项目专项考评员。
2.根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对应表(附件2),参加工作五年以上且持有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成绩达到优秀(90分以上)者,可申报对应项目专项考评员;
3.持有高级工(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可申报对应项目专项考评员。(职业名称对照表见附件3)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1.考评员培训采用在线培训方式。
2.登录方式。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可登陆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点击主页“网上考务系统--福建省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栏目,使用鉴定机构站点编号登录福建省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参照登录界面的“使用手册”),创建站点所申报的学员培训账号,注册成功后,由学员登录账号,根据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完成在线申报。
3.培训内容
专项考评员具体培训考核内容见(附件4)。
四、收费标准
初次申报考评员费用400元/人次,开具税务发票。
五、申报材料
初次申报考评员根据鉴定站所属属地管理原则填写对应的《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初次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近两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并根据申报条件提供相应资格材料。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所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并登录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完成对申报学员的在线审核;各市中心在6月29日前完成对学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并登录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完成对申报学员的在线审核,同时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个人申报材料上报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复核。
2.省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在6月29日前完成对学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并登录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完成对申报学员的在线审核,同时将“申报汇总表”及相关个人申报材料上报至省中心。
3.通过省中心复核的学员,在7月15日前完成缴费工作。根据收费标准,将费用转账至省中心收款账户,或由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转账,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拍照或扫描上传至考评员在线培训系统转账凭证上注明学员姓名(备注发票抬头若无备注,默认按转账名称开票)。
缴费账户名称: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7341010182600181260
4.资格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登录在线系统学习, 并按时完成在线学习及考试,时限8月30日之前。
5.省中心联系方式
培训科联系电话:0591-87519908
业务拓展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91-87527909
电子邮箱:jnjd03@rst.fujian.gov.cn
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里14号龙山大厦6层培训科
6.请各市中心及时将此文转发给市属职业技能鉴定站,并作好汇总上报工作。
七、考核与发证
完成在线系统学习内容并通过考试合格者,省中心将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省中心核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附件:1.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表(2020年)
2.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与原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模块对应表(信息技术类)
3.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对应表(普通类)
4.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培训内容
5.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初次申报表
(省属)
6.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初次申报表
(市属)
7.福建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初次申报汇
总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5日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考核认证的通知-2020-12(综合科最后文稿)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