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技师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来源:党办 发布日期:2019-03-26 浏览:7106次

南平技师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党员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为规范和完善我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建工作时代主题,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一岗双责,为建设一流技师学院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法治水平和履职能力。

第三章   学习组织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组成。

第四条  党委书记任党委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时间、地点、考勤、管理学习档案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扩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范围,也可与全院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一并进行。

第四章   学习形式和要求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重要理论还可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辅导。集中学习与辅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年不得少于9次。集中学习之前,要事先确定专题,通知各位委员作好准备,并指定一个委员在集中学习时作重点发言或辅导。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在理论学习中先学一步,带头学好,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各位委员每年至少要深入钻研一个专题,在全院干部理论学习大会上作一次辅导讲座。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根据全市干部理论学习要求,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安排学习内容。参加全市有关考评,接受上级检查。各委员应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中共南平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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